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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人员千万不要给他人介绍虚开发票

    2019/10/31 13:28:28      点击:
    常常碰到从业财务会计或是代理记账公司的从业者,在不一样的公司中间当做着详细介绍交易发票的状况,不必认为你沒有交易,尽管你一直在正中间只是是个详细介绍人、或是掮客的身分,实际上你早已违犯法律法规了!
    看看:
    依据《中华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010]第587号)第二十二条 开票理应按规定的时间、次序、频道,所有联次一次性属实开具,并盖章发票专用章。
    一切人或单位不可有以下虚开发票个人行为:
    (一)为别人、给自己开具与实际上运营业务流程状况不符的发票;
    (二)他会人为因素自身开具与实际上运营业务流程状况不符的发票;
    (三)详细介绍别人开具与实际上运营业务流程状况不符的发票。财务人员千万别详细介绍别人虚开发票!
    留意:
    详细介绍别人开具与实际上运营业务流程状况不符的发票,也归属于虚开发票的一种。
    看看:
    1、依据《中华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要求,违背本方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要求虚开发票的,由税务局违法所得;虚开额度在1万余元下列的,能够处以5万余元下列的处罚;虚开额度超出1万余元的,处以5多万元50万余元下列的处罚;构罪的,依法追究刑事处罚。
    2、依据《中华共和国刑诉法》第二百零五条要求:虚开增值税增值税专票或是虚开用以套取进出口退税、抵税税金的别的发票的,处三年下列有期徒刑或是批捕,处以二多万元二十万元下列罚款;虚开的税金数额或是有别的比较严重剧情的,处三年左右十年下列有期徒刑,处以五万元左右五十万元下列罚款;虚开的税金金额极大或是有别的非常比较严重剧情的,处十年左右有期徒刑或是有期徒刑,处以五万元左右五十万元下列罚款或是责令退赔。
    第二百零五条之一 虚开此方法第二百零五条要求之外的别的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下列有期徒刑、批捕或是管控,并罚款;剧情非常比较严重的,处二年左右七年下列有期徒刑,并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