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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餐饮行业税务风险

    2023/4/25 10:24:44      点击:

    一、餐饮行业财务核算要点及特殊税收政策
    (一)行业财务核算要点
    1、餐饮行业定义:通过即时加工制作、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于一体,向消费者专门提供各种酒水、食品,消费场所和设施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业。
    2、行业财务核算要点:
    1)采购农产品取得发票困难处理方法
    ①如果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起征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在实务中,一般都是明确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20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500元。
    ②由采购变配送,跟农村专业合作社等单位合作,让他们据实开票。
    ③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农产品收购专用发票自己开具。
    ④要求出售农产品方到税务局申请代开发票。
    2)发生原材料损失处理方法
    ①如果说50斤蔬菜有三四两叶子黄了烂了,那么这种损失无需处理,杭州报税代理直接按照采购价入成本费用,取得专票或者农产品销售发票、收购发票的话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②如果说500斤蔬菜被盗了,发生非正常损失了,那么对应的损失成本要做税前扣除处理,相关资料要留存备查,无需税务机关审批或者备案,没有抵扣进项的不能再抵扣了,进项税额已经抵扣的要做转出处理。
    ③如果因为这次疫情导致的很多蔬菜烂了肉不新鲜了无法食用呢?新冠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发生的损失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无需做转出处理。
    3)老板宴请朋友免单问题
    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都要做视同销售处理。
    4)餐饮店和团购网合作结账流程涉及到的财税处理
    ①业务流程:消费者去团购网团券,付完款之后去消费出示团购码,过一段时间后(按网站结算周期不同,有可能10天也有可能半个月)餐饮店和团购网结算提钱并支付团购网一定的手续费。
    ②团购网账户里面的钱既不是现金也不是银行存款,所以计入其他货币资金。
    ③没有消费时、对于餐饮企业来说贷方计入预收账款,消费后冲抵预收账款,确认收入。
    ④餐饮企业和团购网结算进行提款同时支付团购网10%手续费,增加银行存款减少其他货币资金,杭州报税代理同时列支手续费,此处记得索要手续费发票。
    5)会员卡充值及消费时优惠政策涉及到的财税处理
    ①业务流程:餐饮行业惯用的促销手段让顾客充值会员卡,如:充1000赠100,充2000赠300等,充值后顾客分次来进行消费。
    ②充值阶段,按实际收款计入预收账款
    借:现金或者银行存款等科目贷:预收账款
    ③消费阶段,按优惠后金额冲减预收账款同时确认收入
    借:预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忽略成本核算
    6)员工把餐具摔坏了,收到员工赔款,如何处理?
    ①确认处罚金额
    借:其他应收款贷:营业外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②收到赔款
    借:现金或者银行存款等科目贷:其他应收款
    (二)餐饮行业涉税税种
    1、增值税,“营改增”之后,餐饮业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6%,杭州报税代理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综合征收率为3%;
    ①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②餐饮行业属于生活性服务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③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④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财税〔2016〕140号。
    ⑤餐饮企业销售的外卖食品,与堂食适用同样的增值税政策,统一按照提供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以上“外卖食品”,仅指该餐饮企业参与了生产、加工过程的食品。对于餐饮企业将外购的酒水、农产品等货物,未进行后续加工而直接与外卖食品一同销售的,应根据该货物的适用税率,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财税〔2016〕140号文件部分条款的政策解读》
    2、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5%、1%,按增值税纳税额计算,按纳税人所处的位置确定特定税率;
    3、教育费附加,按照企业交纳的增值税税额的3%缴纳;
    4、其他附加款项按照纳税人所在地有关规定计算;
    5、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小型微利企业根据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执行;
    ①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②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9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6、员工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个体、合伙、独资餐投资者按生产经营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
    7、车船使用税;
    8、印花税;
    9、房产税;
    10、土地使用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和个体户减征地方“六税两费”(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需要注意的是,餐饮企业并不是每个税都需要缴纳,具体的税率也是不同的,这与经营的餐饮服务项目以及规模的大小决定,应根据实际情况区分判断。

    二、餐饮行业主要税务风险分析
    (一)不计或少计营业收入风险
    1、未开票收入不申报缴纳税收
    例如,未开具发票的收入、酒类和饮料供应商支付的促销费用,以及通过为他人开具餐饮发票而获得的“发票费用”都包含在账外
    餐饮企业直接面向消费者,这就决定了现金占其收入的很大比例。很容易用现金购买原材料,隐藏现金收入。未开具发票取得的收入,以及在开票过程中开具虚假发票和自制收据取得的收入,不包括在企业利润表和纳税申报表中,而是隐藏在账户外。餐饮企业在收入过程中的主要偷税手段是开立单独的银行账户,设置单独的账簿进行核算,并使用个人收款代码收取营业收入。如果餐饮企业将收入计入账户外,将直接减少增值税销售额和企业所得税收入,严重侵蚀税基,并直接导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少缴
    2、收入与支出相互抵销,减少销售收入,少申报税收。
    餐饮企业以餐饮消费的形式部分或全部抵销其他单位的租金、装修费、原材料等应付款。只解决差价。餐饮企业将收入和支出冲销到账户中,这将直接减少销售额并缴纳较少的增值税。同时,也违反了企业所得税收入和成本的确认原则,影响了成本的计算
    3、不按规定及时确认收入
    如果餐饮企业不按规定及时确认消费收入并收取预付款,消费后仍不确认收入,将推迟增值税的申报和缴纳时间,减少企业所得税的计算,违反收支平衡原则
    防范措施:为了避免这种风险,企业财务人员在财务管理中没有设置账外账户,所有收入都包含在相应的账户中。交易仅使用公司账户,收款代码也应设置为公司账户。现金收入和支出分别管理。定期检查“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等账目和凭证,审核成本和费用的贷方金额,检查收入是否直接冲减成本和费用,不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审核“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等附属账户、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检查收入是否与无收入的往来账户挂钩。收入不得用于抵销合同费、租赁费、装修费等债务。增值税发票的开具和领用应合法合规,尽量避免发票风险。特许经营、连锁经营和特许经营收取的特许权使用费、特许经营费和其他费用,应当纳入财务会计。通过签署账单及时确认消费收入,收取预付款,消费后及时确认收入
    (二)混淆收入,套用低税率风险
    混淆餐饮业收入。混淆酒水等未加加工产品销售为餐饮服务,使用低税率。或将房地产租赁收入纳入会展服务收入,使用低税率申报。
    防范措施:企业在申报和开具发票时,适用不同税率的销售收入,应当按照相应税率开具发票并申报。开具发票时,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填写商品名称和税率。房地产租赁服务和展览服务应单独核算。
    (三)增值税进项抵扣凭证风险
    餐饮业有很多可以抵扣的进项发票,包括固定资产、农产品、租金、水、电、气、烟酒、桌椅、锅碗瓢盆、食用植物油、,各种调味品等,只要取得合法的扣除凭证,投入即可扣除。根据不同的税率、扣除率和征收率,按项目进行进项核算。
    餐饮业可取得税率分别为13%、9%、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农业生产者购买农产品时,按照农产品购销发票金额计算进项税,扣除率为9%。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产品取得征收率为3%的专用发票的,按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计算进项税额,扣除率为9%。批发零售购买蔬菜和部分实行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鲜肉鲜蛋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进项税抵扣的凭证。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产品时,不得以征收率为3%的普通发票作为计算进项税额抵扣的凭证。根据进项税加减政策,扣除应纳税额。
    防范措施: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增值税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采购货物或应税服务涉及的增值税进项税应转出,不得扣除。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和相关应税服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和产成品消耗的购进货物或应税服务,也应当转出进项税。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增值税发票,避免取得的发票被认定为增值税异常凭证的风险。餐饮业取得增值税发票的,应当向农产品生产者购买农产品,并按照农产品购销发票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产品取得征收率为3%的专用发票的,按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计算进项税额,扣除率为9%。批发零售购买蔬菜和部分实行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鲜肉鲜蛋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进项税抵扣的凭证。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产品时,不得以征收率为3%的普通发票作为计算进项税额抵扣的凭证。根据进项税加减政策,扣除应纳税额。
    (四)虚列成本和费用
    主要表现为:随机结转原材料成本调整利润、虚报增加装修费用、虚报人工费用、在成本中列支不属于企业的费用、未按规定取得或虚开发票的支出费用,不按照税法规定支付费用的。餐饮企业通过虚假增加成本和费用,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少交企业所得税,增加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项目的金额
    防范措施:成本结转方法应一致。不得随意结转原材料成本调整利润,如实支付装修费和人工费。不允许在成本中列支不属于企业的费用。不得使用未按规定取得或虚开的发票支付费用。严格按照税法规定支付费用
    (五)未全额扣缴个人所得税
    餐饮企业通过隐瞒收入、虚报成本和费用获取现金。他们主要使用现金结算。员工的流动性很强。未对支付的员工工资和厨师烹饪费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未全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防范措施:如实记录人员资料和出勤记录,及时更新管理人员和厨师人数。如实记录厨师的内部考核和分配情况,核实厨师和餐饮企业的工资支付表以及厨师的内部工资分配情况。认真及时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不得以支付现金工资或虚假申报工资的方式逃避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未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餐饮企业未按规定缴纳物业税,未正确计算应税物业原值,并且不将装修费、中央空调等计入物业原值,导致物业税缴纳减少
    防范措施:餐饮企业应按照规定为其使用的房地产缴纳房地产税,正确计算已纳税房地产的原值,并将装修费、中央空调等如实计入房地产原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