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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稽查是如何从“三流”查到虚开发票的?

    2023/11/21 15:33:4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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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货物流出发

    也就是说,从被检查企业货物的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进行分析,看货物是否真实存在;看货物的生产和交易量是否与票据数据相匹配;看货物后续的运输处理是否真实。

    货物流作为查处虚假发票的第一环节,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

    一是实地盘点。首先,到企业生产现场盘点货物库存和原材料,检查设备和机器的型号和匹配产量,并与入库单进行比较。然后检查企业货物入库后的储存方法,将企业账面余额与库存货物进行现场比较,核实其存储台账和提货清单。必要时,运输平台和运输司机可以检查运输量和发票数量是否相等。

    二是数据比较分析。首先,通过税收征管系统获取相关数据,分析被检查企业的交易货物是否与实际生产和运输货物一致,企业的生产和运输货物是否与发票数据一致。

    二是取得被调查企业的水、电、气等费用发票,根据能耗数据分析其账载产量是否与产能水平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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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票据流出发

    主要是利用被检查企业的各种票据进行大数据分析比较。实施可以从两个层面进行。质量分析比较,即利用早期获得的货物流数据,分析企业进项发票中的原材料是否能生产销售发票中的成品。数量分析比较,即计算企业票据数量,检查票据是否一致,库存会计余额与票据余额一致;检查企业原材料会计和消费清单,水平分析月平均消耗量是否稳定,与生产能力一致,纵向结合企业发票和会计信息分析原材料消耗、生产、销售是否匹配,与行业正常水平有较大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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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资金流出发

    虚假发票的本质是卖票,无论资金如何流转,本金都必须回到买方手中。在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件中,资金回流是证明虚假发票的关键证据,资金流是检查的主要重点和突破口。从虚假发票案件的调查和处罚来看,由于货物流、票据流和真实交易资金流的“三流”是一致的,买方支付的资金通常在发票人扣除发票费后返还给买方。

    虚假发票回流资金通常快进快出,通过在多个银行账户之间流通,将一笔资金分成多笔交易,避免检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有助于高效调查资金回流。

    调查前,根据案头分析数据,制定详细的调查取证计划,充分考虑现场可能面临的情况,制定多个应对方案。

    问题往往反映在细节上,在检查过程中要注意细节,不要放过一个疑问。以作者处理的肉联厂虚假发票案例为例。工厂向大多数企业和个人销售冬季储存肉类时,既有出库单,也有检疫单,而A公司的交易每月只有几天完成,大多数时候只有出库单。与银行流量相比,检查人员发现无检疫单的交易存在资金回报,而两笔完整的交易没有资金回报。面对证据,工厂法定代表人、会计、出纳、仓库管理、销售经理等供应真相:由于国家对冬季储存肉类监管有具体要求,定期专人库存,工厂每月5日进行少量真实交易,其他时间进行虚假交易。虚假交易不能取得检疫单,伪造出库单记账。

    保持对特殊数字的警惕。以上述肉联厂案例为例,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厂虚假发票对应的交易次次涉及羊毛和羊肉,羊毛金额总是占交易总额的3%。进一步调查得知,这是人为操纵的。工厂负责人要求设置两套账户,一套羊肉记账簿和一套羊毛记账簿。前者记录企业资金回流情况,确保倒账资金安全。后者记录购票人收取的发票费,分开发票费后销毁。可见,在查处虚假发票案件时,要注意分析每一个可疑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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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点评

    三流一致性是税务机关确定真实交易的一般要求。为了防止企业在经营中受到意外伤害,保存与三流相关的证据非常重要。特别是在服务业,缺乏货物流,只有两流,证明交易真实性的证据保存更为重要。在实践中,许多检验局的虚假开放认定只依靠上下游企业税务机关制定的《虚假开放通知》或资本回报证据。企业确实有真实交易的,可以提供证据确认的,可以依法提出重新核实认定的要求。在实践中,许多“虚假开放”案件仅基于“虚假开放通知”或资本回报被推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