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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多个经营范围从一般项目变为许可备案项目!

    2024/6/7 16:26:05      点击:

    2023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除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外,食品经营管理也属于食品经营许可范围。食品经营管理,包括食品销售连锁管理、餐饮服务连锁管理、餐饮服务管理等。

    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公布前,餐饮管理、连锁管理等普遍被认为是人员、业务管理的经营范围,不是与食品安全直接相关的经营项目,因此都没有被列入食品许可或备案管理。

    但新办法公布后,食品销售连锁管理、餐饮服务连锁管理、餐饮服务管理被列为许可事项。按照法律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面临的是十万元以下或者货值金额二十倍以下的处罚,还要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因此,建议市场监管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在接待企业群众咨询时按照规定正确解答,在办理相关营业执照主体登记时,做好“双告知”相关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在实施监管执法场景下,也不要忘记对食品销售连锁管理、餐饮服务连锁管理、餐饮服务管理等主体依法进行食品安全相关监管。

    而除了上述两类经营事项纳入食品经营许可外,《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还规定,从事对温度、湿度等有特殊要求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备案参照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管理。这就意味着冷链、保温、保湿等特征的仓储类业务都已经不再是一般经营项目。

    实际上,参照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管理的意思就是“多证合一”,对相关业务设定备案义务。办法第五条规定,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在办理营业执照时,一并予以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