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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申请的秘诀

2015/10/14 16:52:25      点击:

《商标法》第八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即商标的形式有很多种,常见的有文字商标、图形商标以及文字和图形的组合商标等,但是还是有一部分企业或个人申请的商标被驳回,原因何在呢?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可见,商标被驳回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就在于该部分主体申请的商标与在先申请的商标存在相同或近似的情况。

那么,何为相同/近似商标?如何进行判断?笔者在此提供以下几点建议:

一、判断申请商标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是否与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属于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

二、从商标本身的音、形、义和商标整体设计及表现形式等方面,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并采取整体观察与比对商标主要识别部分的方法,判断商标标志本身是否相同或者近似。

此外,在申请商标注册前,为了降低商标被驳回的风险,最重要的一件事情便是进行商标查询,检索是否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申请在先。

综上,虽然商标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中国国内的商标申请量已达1400万,有效注册的商标近900万,且每年仍以百万计的量在增长的情况下,称心如意的商标会逐渐减少。故,笔者在此提醒,商标注册不要犹豫,及时申请,及时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