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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流运输业税务风险

    2023/4/13 10:30:1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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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业特点及涉税政策
    (1)行业特点
    1、定义
    物流运输行业,即拥有或租赁运输工具的仓储设施,至少从事运输或运输代理和仓储,能够提供运输、代理、仓储、装卸、加工、配送等一站式服务,并经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
    简单地说,物流运输行业是产生货物/产品的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不会产生新货/产品。
    2、行业特征
    (1)业务实现货物的位移;
    (2)业务生产经营不生产新产品;
    (3)同时进行产品运输过程和消费;
    (4)运输产品位移的测量具有特殊性。
    3、一般来说,物流行业的主要业务流程:货物托运人签署和填写托运单;检查和验收托运单的内容;验证货物管理;货物的监督、安装和监督。每次运输完成后,将托运文件转交财务部,财务部收到确认已完成的运输文件,确认收入。
    (二)涉税政策
    1、增值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提供交通、邮政、基础电信、建筑、房地产租赁服务,出售房地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注: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17%、11%税率分别调整为13%、9%。
    (2)交通服务是指利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乘客送到目的地,转移其空间和位置的业务活动。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无运输工具运输业务,按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无运输工具运输业务是指经营者作为承运人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
    ▲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湿租业务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配备机组人员的飞机租给他人一定期限,在租赁期间等待承租人调度的业务。无论是否经营,租赁费都按一定标准向承租人收取,固定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水路运输的租赁和租赁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租赁业务是指运输企业为租船人完成特定航次的运输任务并收取租赁费的业务。租赁业务是指运输企业将配备操作人员的船舶租给他人一定期限,在租赁期间等待承租人调度的业务。无论是否经营,租赁费都按日向承租人收取,固定费用由船东承担。
    (3)业务流程管理服务是指依托信息技术提供的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经济管理、审计管理、税务管理、物流信息管理、业务信息管理、呼叫中心等服务的活动。
    (4)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装卸服务、仓储服务和收发服务。
    ▲货运客运站服务是指货运站提供货物配送服务、运输组织服务、中转换乘服务、车辆调度服务、票务服务、货物包装、铁路线路使用服务、附加铁路客车服务、铁路包装列车发送服务、铁路到达和中转服务、铁路车辆解决服务、车辆运输服务、铁路接触网服务、铁路机车牵引服务等业务活动。
    ▲装卸服务是指利用装卸工具或人力、畜力在运输工具、装卸现场或运输工具与装卸现场之间进行装卸的业务活动。
    ▲仓储服务是指利用仓库、货场或者其他场所代客存放、保管货物的经营活动。
    (5)经纪代理服务是指各种经纪、中介、代理服务。包括金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代理、报关代理、法律代理、房地产代理、职业代理、婚姻代理、记账代理、拍卖等。
    ▲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是指接受货物收货人、发货人、船舶所有人、船舶承租人或者船舶经营者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客户办理货物运输、装卸、仓储、船舶进出口、引航、靠泊等相关手续的经营活动。
    ▲代理报关服务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委托办理报关手续的业务活动。
    (6)经营租赁服务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有形动产或者房地产转让给他人,租赁物所有权不变的经营活动。根据标的物的不同,经营租赁服务可分为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和房地产经营租赁服务。
    将建筑物、构筑物等房地产、飞机、车辆等有形动产的广告空间出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发布广告,并按照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水路运输的光租赁业务和航空运输的干租赁业务属于业务租赁。光租赁业务是指运输企业在约定时间内将船舶租给他人,不配备操作人员,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只收取固定租赁费的业务活动。干租赁业务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在约定时间内将飞机租给他人的业务活动,不配备机组人员,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只收取固定租赁费。
    (7)免征增值税项目:台湾航运公司和航空公司从事海峡两岸海上直航和空中直航业务的运输收入;纳税人提供的直接或间接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8)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国际运输服务:在境内运输旅客或者货物;在境外运输旅客或者货物;在境外运输旅客或者货物。
    (9)境内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免征增值税,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增值税零税率除外:以无运输方式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为境外单位提供的海外消费物流辅助服务(仓储服务、收发服务除外);境外仓储服务的存储地点;出口货物的收发服务。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有关资质的国际运输服务项目,纳税人取得有关资质的,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未取得的,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11)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租赁服务的,租赁的交通工具用于国际交通服务和港澳台交通服务的,出租人应当按照规定申请增值税零税率。
    (12)境内单位和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期租、湿租服务的,承租人使用租赁交通工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国际交通服务和港澳台交通服务的,承租人应当申请增值税零税率。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期租、湿租服务的,出租人应当申请增值税零税率。
    (13)境内单位和个人以无运输工具运输方式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由境内实际承运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无运输工具运输业务的经营者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14)航空运输企业的销售额不包括机场建设费和其他航空运输企业的客票。
    (15)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站服务,销售余额扣除支付给承运人的全部价格和额外费用。
    2、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小微利企业按照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小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1)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目前已到期)。
    (2)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城市维护建设税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县、镇的,税率为1%。
    4、印花税
    货物运输合同: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5、车购税
    车辆购置税税率为10%。
    6、车船税
    车船适用税额按照《车船税法》附的《车船税目税额表》执行。
    车辆的具体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车船税法》附的《车船税目税表》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
    船舶的具体适用税额,由国务院在《车船税法》附《车船税目税表》规定的税额范围内确定。
    客货两用车,又称多用途卡车,是指主要用于运输货物的设计和结构,但驾驶员座椅后面有固定或折叠座椅,可运载3人以上乘客的卡车。客货两用车按卡车计税单位和年度基准税额征收车船税。
    7、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
    物流运输企业需要缴纳相应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按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额征收。教育费附加率为3%,分别与增值税和消费税同时缴纳。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为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额的2%。
    8、“六税两费”减免
    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小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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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风险分析与防范
    (1)税务风险分析
    1、虚假开具发票的风险
    (1)油卡抵消运费涉及虚假抵消进项的合规风险
    在物流运输行业,存在着这样一种“行业潜规则”现象。许多物流企业会购买大量的油卡。与个体司机结算时,他们会将运输费用的一半换成油卡,由于这些个体司机处于弱势地位,不得不接受。物流公司表面上解决了增值税的进项扣除问题。在购买油卡时,他们取得了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增值税进项扣除,大大降低了增值税的税收负担成本;另一方面,这些油卡发票也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凭证,在企业所得税的前列支付。同时,不需要代扣代缴个体司机个人所得税,大大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
    然而,物流企业上述行为涉嫌虚假开具增值税发票和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税收风险,或者不视为销售造成的逃税风险,存在巨大的风险隐患。税务局核实后,要求转出增值税进项,同时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或者按照虚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处理处罚,甚至面临刑事责任。物流公司购买油卡扣除进项作为成本费用发票税的前列支出,这种行为本身在商业模式上没有问题,但将油卡交给个人司机的运费不视为销售确认收入申报纳税,违反了税法的规定。
    这种行为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理解。一方面,物流企业购买的油卡不是用于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而是用于第三方自用。也就是说,物流企业没有用油卡加油,也没有用油卡进行企业自身的运输业务,但这些油卡的进项发票已经扣除并支付在企业所得税的前列。根据实际业务,进项成本应为个体司机的劳务成本,应取得劳务发票,但应扣除油票。无论是形式上还是经济上,都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需要进项转出缴纳增值税,而且取得的发票不符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真实性和相关性原则,不得税前扣除。从另一个层面来看,企业购买油卡折扣运费,也可以视为销售,只要确认增值税收入和企业所得税收入,油卡发票可以正常扣除,也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前的成本,这种行为不应定性为虚假行为,但如果作为销售确认收入纳税涉嫌逃税,需要缴纳相应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综上所述,如果税务机关核实油卡抵扣运费的行为,无论以上两种方式如何处理,物流企业一般至少要求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2)汽车附属所涉及的虚假进项合规风险
    物流行业也有车辆附属模式,一些个人司机以物流公司的名义购买运输车辆,同时与物流公司签订附属协议,这些车辆只属于物流公司,个人司机实际占用和使用车辆,个人司机使用车辆运输业务不一定属于物流公司,所以这些车辆从事运输业务的收入由个人司机直接收取,没有在物流企业确认,但物流公司将购买车辆发票作为进项扣除和成本。
    一方面,物流公司的上述行为可以通过“购车款”现金提现的方式套现,也可以以“购车款”的名义支付个体司机的运输费,解决个体司机无法提供发票和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另一方面,可以进项扣除和成本费用,大大降低了企业的税收成本。
    然而,物流企业的上述行为存在骗取税款的税收风险。经税务机关核实后,个体司机要么需要将从事物流企业运输业务以外的业务所取得的收入转移到物流企业确认附属收入并缴纳相应的税款和滞纳金,缴纳这些个体司机的运输劳务费,并补充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要么将这些购车发票转出,增加企业所得税,缴纳相应的税款和滞纳金。无论采用哪种处理方式,物流企业都涉嫌偷税漏税,不仅缴纳税款和滞纳金,还可能面临处罚。
    (3)取得的成本发票与真实业务不符的合规风险
    正是因为物流企业很难取得个体司机的劳动发票,如果个体司机运输劳务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税收成本高,如果每个个体司机都需要注册成立个体工商户,手续复杂,运营成本高,个体司机合作意愿低。因此,在实践中,很多个体司机会通过其他方式向物流企业购买发票,导致物流企业取得的发票与实际购买的运输劳务不符。
    许多物流企业财务或由于粗心,或由于专业知识水平薄弱,或由于公司管理的压力,未增加企业所得税税前成本发票,未收集和妥善保管相关业务交易账户信息,存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税收风险。
    (4)混淆业务性质,低税率申报增值税风险。物流业务涉及多个项目,税率不同,需要严格区分不同的税率项目。
    4、企业所得税涉税风险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税务机关在采用核定征收方式时,按照收入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方式对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降低了企业取得成本发票的要求,风险相对较小,但同时也面临着税收负担高的问题。此外,大多数物流企业都是一般纳税人,财务会计要相对完善,所以大多数物流企业的所得税征收方式都是核算征收。由于物流企业只是运输车辆的名义所有者,运营成本、保险费、维修费、工资费由实际经营者承担,物流企业难以取得这些成本发票和有效数据,导致物流企业成本核算不真实,在核算征收的前提下,物流企业的企业所得税风险很大。
    (2)税务风险防范:
    1、业务是否真实:根据实际业务、真实业务开票
    例如:我们运输一批煤炭,路途遥远,客户愿意支付30万运费。这是一份真正的运输合同,实际金额也是30万元。可开具发票,开具30万元,有实际业务交易。
    2、成本和进项是否真实:根据业务实际情况,取得成本和进项票
    比如物流公司的车加了300元的加油费,加油站给物流公司开了350元的加油票,然后50元倒给物流公司。这种情况其实很常见。
    3、兼营行为:根据实际业务,分别核算,分别开具相应税率的应税发票;
    政策依据:
    (1)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的规定,纳税人从事不同税率项目的,应当分别计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销售额未分别计算的,从高适用税率开始。
    (2)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规定》,一般纳税人的征收服务可以选择采用简单的税收计算方法。物流企业兼营快递服务的,需要将简单的税收计算项目与一般的税收计算项目分开计算,分别计算适用于不同税率或税率的销售额;未单独计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4、使用个体司机作为实际承运人,合理使用三票:加油票、路桥票等根据2017年8月国家税务局公告,规定纳税人作为承运人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承担承运人责任,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全部或部分运输服务,购买并交给实际承运人成品油和道路、桥梁、闸门通行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进项税额可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5、与进项抵扣有关的问题
    物流运输业兼营运输、仓储、收发等业务,包括简易计税和一般计税。根据营改增相关政策,用于简易计税的进项税额不得扣除。
    还有以下情况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1)自2020年3月1日起,普通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专用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普通票,取消认证确认、审核对比、申报扣除期限。
    申报增值税纳税时,如需申报抵扣进项或申请出口退税、代理退税,应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发票用途。
    (2)桥梁、闸门通行费发票桥梁、闸门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梁、闸门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3)获取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旅行单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注:如有燃油附加费,应与票价共同计算进项税额。
    (4)获取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票: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5)获得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注明旅客身份信息: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注意:
    ▲公路和水路客票只有有乘客身份信息的才能扣除投入;没有乘客身份信息的客票,如出租车票、长途客运手撕票等。,不能扣除投入。
    ▲票面乘客的身份信息必须与报销人员的身份信息一致。
    ▲与本单位建立合法就业关系的员工,国内旅客运输费用允许扣除其进项。如果纳税人为非员工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不能扣除。
    ▲不能购买国内旅客运输服务,不能扣除进项。
    ▲如果属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其进项不得扣除。
    ▲取得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不得扣除税款。
    6、提高税收风险管理水平,培养主动税收风险管理意识
    (1)加强物流企业主动税收风险管理意识,让全体员工,特别是管理层认识到企业从税收风险管理的重要性,树立积极参与、重视税收管理成本的意识,加强对税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认识和认识,提高税收风险管理人员的参与度,从根本上激发物流企业进行税收风险管理的积极性,摆脱被动适应的状态。
    (2)聘请具有丰富专业知识和优秀业务能力的专业税务风险管理人员。要求这些税务风险管理人员非常了解税收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企业内部的生产经营情况,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水平,具备税务风险管理规划、沟通、组织和协调的能力。
    (3)定期对税务风险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评估。物流企业应定期对这些人员进行多渠道、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和评估,不断优化评估的各个环节,使税务风险管理人员始终处于学习进步状态,让他们实时了解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和调整,并与外部税务机构和税务机关沟通,必要时寻求答案。避免在不了解最新税收政策的情况下,对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从而提高税收管理水平。
    7、明确税务风险管理职能,明确税务管理人员职责
    (1)设立的独立税务风险管理部门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其职责范围,明确规定公司要设立的独立税务风险管理部门,使税务风险管理独立,具体规定其职责范围,赋予税务管理部门更多的自主权,有利于其更方便地行使其职能,更好地承担其部门责任。
    (2)明确税务经理的具体职责,实行岗位责任制。杜绝职责不明的情况,让每一个税务经理都明确自己的职责,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让每一个责任都落实到具体的人身上,让每一个责任都有人承担,避免税务经理之间的“推诿”。、互相“争利”的现象。
    (3)增加税收风险管理费用,增加激励机制。税务机关应当通过对企业职能部门的绩效考核进行奖励和惩戒。对不合格的税务管理人员给予负激励,即给予一定的惩罚;对优秀的税务管理人员给予积极的鼓励,即给予一定的表彰和奖励。只有这样,税务管理者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尽自己的职责。在这个过程中,要控制成本,避免控制措施带来的收入低于相关成本的情况。
    8、建立税收风险管理预警机制
    (1)建立完善的税收信息收集渠道。建立税收风险管理预警机制最重要的是及时收集税法相关信息,准确理解税法,正确适用税法,正确适用税收政策。当务之急是尽快建立完善的税收信息收集渠道,完善税收信息管理体系,完善企业各环节的税收信息收集,优化税收信息处理;还应完善企业税务部门内部、税务部门与其他部门、企业与税务机关的沟通机制,遇到问题可实时交换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
    (2)做好日常税务管理。完善税务档案管理、发票管理等相关制度的关键是及时进行日常税务管理,进行精准纳税申报,按照企业税务风险特征、现有内部控制体系等具体情况全额缴纳税款。做好基础税务会计核算,妥善管理涉税凭证及相关发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税务审查,确保企业涉税合法合规。只有这样,企业才能更好地经营,使企业的税务管理更加专业化和法制化。
    9、加强税收风险应对,制定多元化的风险应对策略
    (1)在整体统一管理税务体系中预设有针对性的方案。企业应以加强税务风险管理为基本目的,积极应对和防范税务风险。物流业的税务风险来自其“一站式”服务的各个环节。物流企业应提前制定税务管理风险控制流程,在整体统一管理税务体系中制定具体、可操作的税务风险应对策略,提前设置税务风险控制点。对于涉及重大税务风险的业务,应预设有针对性的、有针对性的方案,制定全面的控制措施,以确保流程完善。“
    (2)企业应制定多元化的风险应对策略。物流企业处理涉税风险的方法过于简单,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应对复杂的涉税环境,制定多元化的风险应对策略。比如建立企业内部税务审计检查制度,规范企业纳税行为,加强税务管理内部评估,做好自查自纠和纠正工作。
    (3)物流企业要经常与当地税务机关沟通,多与其他企业和中介机构沟通,动态掌握国家相关政策,更好地应对税收风险。